安全生產責任制度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(yè)安全生產管理,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(fā)生,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(yè)財產的安全,保證企業(yè)生產、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勞動法》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、上級、本公司的有關規(guī)定,貫徹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”的安全生產方針,履行安全生產職責,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。
第三條 公司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工作。
第四條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,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。
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,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。
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
第六條 經理安全生產職責:
1.按照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建立、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,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(guī)范和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。
2.負責安全生產法規(guī)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、教育、培訓、貫徹的組織工作;組織制定、修訂、審批安全技術規(guī)程、安全生產各項規(guī)章制度。
3.主持各類重大事故、重大隱患的調查、分析、處理工作。
4.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,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,確保公司生產安全。
5.負責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啟動,宣布進入和解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狀態(tài)。
6.根據(jù)現(xiàn)場的危險等級、潛在后果等,確定相應的響應級別。需擴大響應的,向集團和政府應急救援機構提出救援申請。
7.指揮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救援,保證應急處置全面、及時、有效。
8.審核向集團和政府有關部門報送的信息和對外發(fā)布的信息。
9.組織開展或協(xié)助事故調查及事故賠償?shù)壬坪筇幚砉ぷ鳌?/span>
第七條 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:
副經理和經理同為公司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,協(xié)助經理全面管理公司應急管理工作,經理不在時,行使經理權力和職責;具體組織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救援、調配應急資源、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置工作。
第八條 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:
1.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。貫徹執(zhí)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勞動法》和本公司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》
2.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。
3.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隱患,采取整改措施。
4.發(fā)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,應積極保護好現(xiàn)場;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。
5.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。
第九條 安全管理員職責
1.協(xié)助公司負責人貫徹執(zhí)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(guī)章制度,并檢查執(zhí)行情況。
2.協(xié)助公司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、安全技術考核工作。
3.負責事故的統(tǒng)計、上報工作;參加事故調查、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。
4.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、考核工作;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、考核、檢查記錄。
第十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
1.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(guī)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;不違章作業(yè),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(yè)。
2.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,了解、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,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。
3.堅持安全自查制度,發(fā)現(xiàn)異常及時處理;發(fā)現(xiàn)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。
4.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(yè);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。
第三章 會議制度
第十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,及時傳達安全生產信息,貫徹各項安全決議及要求,每月中下旬開展安全生產會議,每月一次。
1.學習宣傳、貫徹抗行國家及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(guī)等,研究制定公司貫徹落實。
2.根據(jù)上級安全工作總體要求,提出公司安全生產指導思想,安全工作的目標、重點、關鍵和措施。
3.分析安全生產情況,查找傾向性,關鍵性問題,研究、協(xié)調、解決安全生產隱患,制定預見性對策措施和解決方案,確定安全生產。
4.貫徹執(zhí)行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,并認真督促抓好落實。
5.匯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;通報本月安全檢查情況及事故情
況分析存在的安全問題;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點安排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。
6.針對各部門存在的問題,制定可行的措施,采取相應對策,確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產。
7.征求各方建議、持續(xù)改進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,使安全工作不斷適應各崗位,達到管理創(chuàng)新的目的。
第四章? 安全生產檢查
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和不定期檢查。?
1.日常性檢查包括: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,每月一次??己藘热荩翰轭I導、查思想、查制度、查管理、查隱患。?
2.不定期檢查包括: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、隨時抽查。
第十三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,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,一時解決不了的,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。??
第十四條 各級、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,健全檢查檔案。
第五章?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??
第十五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行政部進行,并做好記錄。教育內容:國家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(guī);安全生產管理制度;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。?
第十六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,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規(guī),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。?
第十七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,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(guī)章制度的意識,提高職工自救、互救能力。????
第六章?安全防范與隱患整改??
第十八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:對突發(fā)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;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。?
1.危險性分析包括:特征、觸發(fā)條件、事故演變過程、后果等。?
2.應急救援預案;針對生產經營場所、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,制定采取的方法、步驟。?
第十九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:?
1.由于人為因素(如:辦公環(huán)境、辦公家具、辦公物品、人員脫崗等)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。?
2.由于設備設施、線路老化、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,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;一時解決不了的,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。?
3.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,要按國家標準執(zhí)行,不得增加新的隱患;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,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。?
第七章?傷亡事故與職業(yè)病安全管理??
第二十條?發(fā)生安全生產事故,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,防止事故蔓延擴大。同時要保護現(xiàn)場,及時向上級報告。?
第二十一條?發(fā)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,應按應急預案規(guī)定,聽從指揮;各部門應協(xié)同做好現(xiàn)場搶救和警戒。?
第二十二條?事故發(fā)生后,必須按照“四不放過”的原則進行處理。即: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;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;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;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。?
第二十三條?發(fā)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,應填寫事故登記表并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。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;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。?
第二十四條?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,查找原因,提出防范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;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,查明原因,分清責任,制定防范措施,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理。對于蓄意制造事故,造成嚴重后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,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第二十五條?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,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。?
第二十六條?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鑒定有主管部門備案,方可列為工傷:?
1.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,按規(guī)定時間報主管部門;?
2.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。?
第二十七條?工傷待遇按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;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處理。??
第八章?安全生產獎懲規(guī)定??
第二十八條?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表彰:?
1.對及時發(fā)現(xiàn)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,有效制止事故發(fā)生的;?
2.合理化建議被采納,且效果明顯的;??
3.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(xiàn)的。?
第二十九條?有下列情況之一,應給予處罰:?
1.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;?
2.違章作業(yè)和冒險作業(yè)導致事故發(fā)生的;?
3.破壞事故現(xiàn)場,瞞報或謊報事故的;?
4.事故發(fā)生后,不采取措施,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(fā)生的;
5.根據(jù)國家安全有關管理辦法,應進行處理的。??
第九章?附則??
第三十條?本規(guī)定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。?
第三十一條?本規(guī)定如有國家、日照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不符的,以國家、日照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章為準。
序號 |
單位 |
聯(lián)系電話 |
1 |
日照市應急管理局 |
電 話:0633-8790691 傳 真:0633-8790692 |
2 |
日照市國資委 |
辦公室:0633-3688301 考核科:0633-3688359 |
3 |
日照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 |
電 話:0633-8779208 |
4 |
日照市文旅局 |
電 話:0633-8781193 |
5 |
日照市住建局 |
質安站:0633-8899370 |
6 |
日照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 |
電 話:0633-8816031 |
7 |
日照市城市防汛辦公室 |
電 話:0633-7979852 |
8 |
東港區(qū)應急管理局 |
電 話:0633-7677089 應急指揮中心:0633-7677079 |
9 |
東港區(qū)住建局 |
電 話:0633-3386630 |
10 |
嵐山區(qū)應急管理局 |
電 話:0633-2617109 |
11 |
嵐山區(qū)住建局 |
電 話:0633-2616628 |
12 |
莒縣應急管理局 |
電 話:0633-6202378 |
13 |
莒縣住建局 |
電 話:0633-6222892 |
14 |
山海天應急管理局 |
電 話:0633-8316058 |
15 |
山海天市場監(jiān)管局 |
電 話:0633-8316916 |
16 |
山海天海洋發(fā)展局 |
電 話:0633-3382501 |
17 |
消防急救電話 |
119 |
18 |
治安(匪警) |
110 |
19 |
救護電話 |
120 |